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八)关于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2021年度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大数据中心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承担全市纪检监察大数据建设工作。
主要职责为:承担全市纪检监察大数据建设工作,为相关数据使用方提供便利,为追逃追赃工作的有效推进提供帮助。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数据资源整合科、数据研判科、电子数据取证科、技术保障科、信息化建设科。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大数据中心 |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274.0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减少344.67万元,减少55.71%,变动原因:大数据中心运行维护项目因周期较长,本年尚未支付。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274.0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减少344.67万元,减少55.71%,变动原因:大数据中心运行维护项目因周期较长,本年尚未支付。
二、关于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总计274.0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273.80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23万元;支出总计274.02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增加3.14万元,增长1.16%,主要原因:人员调整。
(二)关于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合计273.8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3.80万元,占100.00%,与2020年相比,增加2.91万元,增长1.07%,主要原因:人员调整。
图1:收入决算图
(三)关于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支出合计274.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3.12万元,占92.37%,与2020年相比,减少13.14万元,下降4.93%,主要原因:人员调整;项目支出20.90万元,占7.63%,与2020年相比,增加16.64万元,增长390.64%,主要原因:人员调整。
图2:支出决算图
(四)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74.02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23万元;支出总计274.02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增加3.14万元,增长1.16%。主要原因:人员调整。
(五)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74.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3.12万元,占92.37%;项目支出20.90万元,占7.6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4.0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344.67万元,下降55.71%,变动原因:大数据中心运行维护项目因周期较长,本年尚未支付。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
(1)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182.04万元,决算支出168.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6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调动,决算略低于年初预算。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14.50万元,下降23.02%。主要原因:人员调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支出12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才引进费用为下达指标。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2万元,下降14.29%。主要原因:人员调动。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1.75万元,决算支出1.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调动,决算数低于预算数。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1.73万元。主要原因:人员转退休。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21.82万元,决算支出19.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3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调动,决算数略低于预算数。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1.04万元,降低5.18%。主要原因:人员调动。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10.91万元,决算支出34.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5.6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调动。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26.80万元,增长350.79%。主要原因:人员调动。
3.卫生健康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9.24万元,决算支出6.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8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调动。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2.67万元,降低29.28%。主要原因:人员调动。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1.68万元,决算支出1.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2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调动。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1.35万元,降低55.56%。主要原因:人员调动。
4.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16.37万元,决算支出15.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9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调动。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0.75万元,降低4.70%。主要原因:人员调动。
(2)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16.72万元,决算支出15.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6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调动。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1.54万元,增长11.17%。主要原因:人员调动。
(六)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3.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2.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5.51万元,津贴补贴68.96万元,绩效工资29.9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19.0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4.4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3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0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73万元,住房公积金15.21万元,退休费1.68万元,较上年减少2.4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公用经费10.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74万元,福利费3.4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9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5万元,较上年减少10.6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七)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无差异。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0.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00个,累计0.00人次。较上年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车均运维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00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00批次,共接待0.00人次。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00批次,共接待0.00人次。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八)关于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我单位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我单位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与上年相比,减少0.00万元,下降0.00%;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00万元,减少0.00%,变动原因:我单位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关于2021年度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单位)预算安排项目2个,实施项目2个,完成项目2个,项目支出总金额20.90万元。财政本年拨款金额20.90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00万元,其他资金结转结余0.00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比2020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无政府采购支出;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20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无政府采购支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比2020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无政府采购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00%。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14万元,比2020年减少10.68万元,降低51.3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20年增加0.00台(套),主要原因是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20年增加0.00台(套),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三、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20.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本单位无部门重点绩效评价。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在部门决算中反映“人才引进安置费”、“未休假补贴”等2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共2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人才引进安置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2万元,执行数为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人才引进安置费的支付,激发了人才干事创业的热情。
年初预算编制时我单位已针对该项目填报了详细的绩效目标申报表,分别设定了明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产出指标包括1个数量指标、1个质量指标、1个时效指标和1个成本指标,效益指标包括1个社会效益指标和1个可持续影响指标,满意度指标包括1个满意度指标。2021年所有绩效指标均已完成,详见“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人才引进安置费)。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我单位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但预算编制细化程度还有待加强、预算支出考评体系仍需完善。
2.未休假补贴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8.90万元,执行数为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未休假补贴的支付,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发放、足额发放,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年初预算编制时我单位已针对该项目填报了详细的绩效目标申报表,分别设定了明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产出指标包括1个数量指标、1个质量指标、1个时效指标和1个成本指标,效益指标包括1个社会效益指标和2个可持续影响指标,满意度指标包括1个满意度指标。2021年所有绩效指标均已完成,详见“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未休假补贴)。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我单位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但预算编制细化程度还有待加强、预算支出考评体系仍需完善。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人才引进安置费 |
||||||||||||||||||
主管部门 |
中共呼和浩特市纪律检査委员会(部门) |
实施单位 |
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大数据中心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12.00 |
12.00 |
12.00 |
10 |
100.00 |
10 |
|||||||||||||
其中:财政拨款 |
12.00 |
12.00 |
12.00 |
—— |
100.00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0 |
—— |
|||||||||||||
其他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0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依规及时足额发放人才引进安置费,贯彻人才发展战略。 |
足额按时发放人才引进安置费。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人才引进安置费保障人数 |
正向 |
等于 |
6.0 |
6 |
人 |
10 |
10 |
|||||||||
质量指标 |
人才引进安置费发放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5.0 |
100 |
% |
10 |
10 |
|||||||||||
人才工作考核合格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5.0 |
100 |
% |
10 |
10 |
||||||||||||
时效指标 |
发放人才引进安置费时间 |
定性 |
2021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
15 |
15 |
||||||||||||
成本指标 |
人才引进安置费用标准 |
正向 |
等于 |
20000.0 |
20000 |
元 |
5 |
5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贯彻人才发展战略 |
定性 |
显著 |
显著 |
/ |
10 |
10 |
|||||||||||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
定性 |
显著 |
显著 |
/ |
5 |
5 |
|||||||||||||
可持续影响 |
保障纪检监察职能充分发挥 |
定性 |
显著 |
显著 |
/ |
10 |
10 |
||||||||||||
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
定性 |
显著 |
显著 |
/ |
5 |
5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被引进人才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5.0 |
100 |
% |
10 |
10 |
||||||||||
总分 |
100 |
100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未休假补贴 |
||||||||||||||||||
主管部门 |
中共呼和浩特市纪律检査委员会(部门) |
实施单位 |
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大数据中心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8.90 |
8.90 |
8.90 |
10 |
100.00 |
10 |
|||||||||||||
其中:财政拨款 |
8.90 |
8.90 |
8.90 |
—— |
100.00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0 |
—— |
|||||||||||||
其他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0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发放、足额发放,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
足额发放,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未休假补贴发放金额 |
正向 |
等于 |
8.90 |
8.90 |
万 |
10 |
15 |
|||||||||
质量指标 |
未休假补贴依照规定发放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5.0 |
100 |
% |
20 |
15 |
|||||||||||
时效指标 |
发放未休假补贴时间 |
定性 |
2021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
15 |
15 |
||||||||||||
成本指标 |
未休假补贴发放标准 |
定性 |
按照规定发放 |
显著 |
元 |
5 |
5 |
||||||||||||
社会效益 |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
定性 |
显著 |
显著 |
/ |
5 |
15 |
||||||||||||
可持续影响 |
保障纪检监察职能充分发挥 |
定性 |
显著 |
显著 |
/ |
10 |
10 |
||||||||||||
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
定性 |
显著 |
显著 |
/ |
5 |
5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职工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5.0 |
100 |
% |
10 |
10 |
||||||||||
总分 |
100 |
100 |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部门重点绩效评价。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郝斌宏 联系电话:0471-4606169
主办单位: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北街青城巷1号
备案号:蒙 ICP备 18002681号 邮政编码:010015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版权所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